vcrunyue:↑册,戆瘪三……🙄yu-e:↑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看什么帖子都想笑。vcrunyue:↑你笑什么ybmgrf:↑笑死我了哈哈哈很有可能yu-e:↑说不定漏背了,只是yue老师背不出来不知道qwer是yue的败犬:↑真的,这个人的知识储备量真的成迷……关键是过去那么久了他能一字不差地背来。yu-e:↑我:胃不痛了耶,我想喝冰饮!这是真的吗?记忆力这么好的吗?
k桑:不行,你就是这个样子,状态好的时候就神兜兜的,状态不好的时候又觉得天要塌了。
我:但是……
k桑:但是什么但是,没有一点战略定力
我:怎么理解?
k桑: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我:把你能的,岳阳楼记全文背诵一遍!
k桑: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吧啦吧啦)噫!微斯人,吾谁与归?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我:库…………!(吃瘪)
yu-e:↑行吧,不愧是你ybmgrf:↑你也太小看我了,本人冰雪聪明,怎么可能被区区小狗糊弄到,照着全文看着他背的wyu-e:↑说不定漏背了,只是yue老师背不出来不知道qwer是yue的败犬:↑真的,这个人的知识储备量真的成迷……关键是过去那么久了他能一字不差地背来。yu-e:↑我:胃不痛了耶,我想喝冰饮!这是真的吗?记忆力这么好的吗?
k桑:不行,你就是这个样子,状态好的时候就神兜兜的,状态不好的时候又觉得天要塌了。
我:但是……
k桑:但是什么但是,没有一点战略定力
我:怎么理解?
k桑: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我:把你能的,岳阳楼记全文背诵一遍!
k桑: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吧啦吧啦)噫!微斯人,吾谁与归?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我:库…………!(吃瘪)

yu-e:↑是小瘪三的意思吗?(bushi)vcrunyue:↑册,戆瘪三……🙄yu-e:↑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看什么帖子都想笑。vcrunyue:↑你笑什么ybmgrf:↑笑死我了哈哈哈很有可能yu-e:↑说不定漏背了,只是yue老师背不出来不知道qwer是yue的败犬:↑真的,这个人的知识储备量真的成迷……关键是过去那么久了他能一字不差地背来。yu-e:↑我:胃不痛了耶,我想喝冰饮!这是真的吗?记忆力这么好的吗?
k桑:不行,你就是这个样子,状态好的时候就神兜兜的,状态不好的时候又觉得天要塌了。
我:但是……
k桑:但是什么但是,没有一点战略定力
我:怎么理解?
k桑: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我:把你能的,岳阳楼记全文背诵一遍!
k桑: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吧啦吧啦)噫!微斯人,吾谁与归?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我:库…………!(吃瘪)
启琛:↑我听不懂,但应该差不多意思,可是上海话骂人,我只会联想到,路边大爷大妈吵架,然后就有点想笑了,没气也没爽,但好好笑哈哈哈……yu-e:↑是小瘪三的意思吗?(bushi)vcrunyue:↑册,戆瘪三……🙄yu-e:↑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看什么帖子都想笑。vcrunyue:↑你笑什么ybmgrf:↑笑死我了哈哈哈很有可能yu-e:↑说不定漏背了,只是yue老师背不出来不知道qwer是yue的败犬:↑真的,这个人的知识储备量真的成迷……关键是过去那么久了他能一字不差地背来。yu-e:↑我:胃不痛了耶,我想喝冰饮!这是真的吗?记忆力这么好的吗?
k桑:不行,你就是这个样子,状态好的时候就神兜兜的,状态不好的时候又觉得天要塌了。
我:但是……
k桑:但是什么但是,没有一点战略定力
我:怎么理解?
k桑: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我:把你能的,岳阳楼记全文背诵一遍!
k桑: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吧啦吧啦)噫!微斯人,吾谁与归?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我:库…………!(吃瘪)
启琛:↑傻瘪三的意思啦wyu-e:↑是小瘪三的意思吗?(bushi)vcrunyue:↑册,戆瘪三……🙄yu-e:↑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看什么帖子都想笑。vcrunyue:↑你笑什么ybmgrf:↑笑死我了哈哈哈很有可能yu-e:↑说不定漏背了,只是yue老师背不出来不知道qwer是yue的败犬:↑真的,这个人的知识储备量真的成迷……关键是过去那么久了他能一字不差地背来。yu-e:↑我:胃不痛了耶,我想喝冰饮!这是真的吗?记忆力这么好的吗?
k桑:不行,你就是这个样子,状态好的时候就神兜兜的,状态不好的时候又觉得天要塌了。
我:但是……
k桑:但是什么但是,没有一点战略定力
我:怎么理解?
k桑: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我:把你能的,岳阳楼记全文背诵一遍!
k桑: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吧啦吧啦)噫!微斯人,吾谁与归?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我:库…………!(吃瘪)
vcrunyue:↑开除沪籍启琛:↑我听不懂,但应该差不多意思,可是上海话骂人,我只会联想到,路边大爷大妈吵架,然后就有点想笑了,没气也没爽,但好好笑哈哈哈……yu-e:↑是小瘪三的意思吗?(bushi)vcrunyue:↑册,戆瘪三……🙄yu-e:↑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看什么帖子都想笑。vcrunyue:↑你笑什么ybmgrf:↑笑死我了哈哈哈很有可能yu-e:↑说不定漏背了,只是yue老师背不出来不知道qwer是yue的败犬:↑真的,这个人的知识储备量真的成迷……关键是过去那么久了他能一字不差地背来。yu-e:↑我:胃不痛了耶,我想喝冰饮!这是真的吗?记忆力这么好的吗?
k桑:不行,你就是这个样子,状态好的时候就神兜兜的,状态不好的时候又觉得天要塌了。
我:但是……
k桑:但是什么但是,没有一点战略定力
我:怎么理解?
k桑: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我:把你能的,岳阳楼记全文背诵一遍!
k桑: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吧啦吧啦)噫!微斯人,吾谁与归?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我:库…………!(吃瘪)
yu-e:↑啊 这样!启琛:↑傻瘪三的意思啦wyu-e:↑是小瘪三的意思吗?(bushi)vcrunyue:↑册,戆瘪三……🙄yu-e:↑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看什么帖子都想笑。vcrunyue:↑你笑什么ybmgrf:↑笑死我了哈哈哈很有可能yu-e:↑说不定漏背了,只是yue老师背不出来不知道qwer是yue的败犬:↑真的,这个人的知识储备量真的成迷……关键是过去那么久了他能一字不差地背来。yu-e:↑我:胃不痛了耶,我想喝冰饮!这是真的吗?记忆力这么好的吗?
k桑:不行,你就是这个样子,状态好的时候就神兜兜的,状态不好的时候又觉得天要塌了。
我:但是……
k桑:但是什么但是,没有一点战略定力
我:怎么理解?
k桑: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我:把你能的,岳阳楼记全文背诵一遍!
k桑: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吧啦吧啦)噫!微斯人,吾谁与归?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我:库…………!(吃瘪)
yu-e:↑啊?我没沪籍啊……vcrunyue:↑开除沪籍启琛:↑我听不懂,但应该差不多意思,可是上海话骂人,我只会联想到,路边大爷大妈吵架,然后就有点想笑了,没气也没爽,但好好笑哈哈哈……yu-e:↑是小瘪三的意思吗?(bushi)vcrunyue:↑册,戆瘪三……🙄yu-e:↑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看什么帖子都想笑。vcrunyue:↑你笑什么ybmgrf:↑笑死我了哈哈哈很有可能yu-e:↑说不定漏背了,只是yue老师背不出来不知道qwer是yue的败犬:↑真的,这个人的知识储备量真的成迷……关键是过去那么久了他能一字不差地背来。yu-e:↑我:胃不痛了耶,我想喝冰饮!这是真的吗?记忆力这么好的吗?
k桑:不行,你就是这个样子,状态好的时候就神兜兜的,状态不好的时候又觉得天要塌了。
我:但是……
k桑:但是什么但是,没有一点战略定力
我:怎么理解?
k桑: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我:把你能的,岳阳楼记全文背诵一遍!
k桑: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吧啦吧啦)噫!微斯人,吾谁与归?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我:库…………!(吃瘪)

yu-e:↑读书打卡D11感觉其实就是量词的问题,全称就是必须覆盖整个类别,“所有”“任何一个”这种,特称只要不是全部,哪怕是“绝大多数”“大部分”“几乎所有”,都算特称。逻辑上没有“几乎全称”这个类别。
1.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人类理性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a)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它由不计其数的个体组成,并且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能是其他什么事物。苹果就是苹果,不会是橙子,也不会是香蕉或者梨。
b)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一个事物,它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没有中间状态。
*关于变化:处于变化中的事物仍然属于事物的范围。一盏仍处于制作过程中的灯还不是灯,只是灯的组成部分已经存在了,灯的“变化”依赖于这些存在的零件。从绝对意义上来说,没有正在变为的事物,从无到有之间没有通道,只有目前已存在的事物的内部变化。
c)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这个原理也可以被称为因果原理。它所体现的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根据。一个事物之所以被称为另一个事物的起因,是因为:(1)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存在;(2)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以这种或那种特定的方式存在,即存在方式的由来。
d)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这个原理可以被看作是同一律的延伸,如果X是X(同一律),那么在同一时刻,它就不能是非X(矛盾律)。状语“在同一方面”指的是存在方式。同一时刻一个事物在不同的方面既是又不是,并不矛盾。
首先,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
其次,基本原理的另一大特点是,它是不能被证明的。这是因为基本原理反映的是绝对基础的事实,它们是人类意识行动的首要基础。
2)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有些人太过于关注生命中的灰色地带,以至于他们逐渐使自己相信生命中除了灰色地带就没有别的什么了。
灰色地带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事物有时候并不是黑白分明的。它们没有明确的对立面。这仅仅说明你没有看清楚它们。不要将你主观上的某个灰色观念无限放大到整个世界,并且认为这就是世界的本来面貌。
3) 万物终有其本源
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找到了事物的本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
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遵循如下原则: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本源的特性。
4)对原因的探究不要半途而废
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C。B是导致C的直接原因,所以如果C有问题,则B也必然存在相应的问题。但是B也是一个结果,所以关于B的问题必然追溯到A。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足够的关注,否则C的问题就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5)区分原因
动力因:指事物产生与变化的直接推动力
我们要区别主要原因与工具原因。工具原因绝对依附于主要原因,它是被动的,不能自发地引起行动,就像一把大提琴不能自动演奏一样。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的性质都将影响结果的性质。一个好的工具使用者,即使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也可以有所成效;但是一个不怎么会使用工具的人,即便配上一个最好的工具,也永远都达不到目的。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
质料因: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
形式因: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针对某个事物,可以确认的原因类型越多,我们对事物理解得就越深刻。
6)定义术语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所属的最相近的“类”,是众多在某方面有共同点的事物的集合体。特殊的不同点是用来将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从同类的其他事物中区分出来的特性。
拿正义举例来说
第一步:正义是一种社会美德……
第二步:通过正义,每个社会成员得到其所应得的一切
社会美德”是我们所要定义的术语所归属的类(最相近的类),因为它给了“正义”准确的一般性描述。对于这个术语来说,诸如“矿藏”“协会”“活动”等类显而易见是错误的。而类似于“概念”“现象”“事件”等类又太过于宽泛,它们都缺乏近似性。但是,当“正义”被列为社会美德时,它就不是唯一的了。那么,什么可以把它同别的社会美德,例如“礼貌”“慷慨”“宽容”等区分开来呢?于是在定义中,我们又指出了它作为社会美德的独一无二性,非常精确。
逻辑定义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揭示了所定义事物的本质。好的描述是将一个事物可以观察到的现象尽可能完整详细地描述出来,其作用在于它可能会揭示出一些关于事物本质的线索。
7)直言命题
推理过程的目的,也是逻辑学的基本关注点,就是实例证明。如果我只是告诉你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并且希望你仅凭我说的话就接受这个观点,那么我就不是在说理。我必须对你说明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并通过论证让你相信它。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一个命题可能在形式上是直言命题,但实际上它所表达的内容仍然可能不对。一个人可能会说:“芝加哥棒球队是最好的棒球队。”这是一个直言命题,但它告诉我们的只是讲话者坚定的信念。它描述了一个主观事实,因为它只是讲话者自己的观点,而不反映任何客观情况
8)普遍命题
使一个普遍命题成立要满足以下条件:(1)它所陈述的事物是真实的;(2)适用于整个类别。
明确的语言表达在普遍命题中很重要,因为它能避免听众产生困惑的可能。有些人会故意省略定语(所有、有些),因为他们希望听众可以默认定语是所有的,而无须直接表达。
普遍命题有两种形式: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
全称命题:肯定命题意味着“所有的”“每个”
特称命题: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都不对其类别的所有个体发生作用。通常它会被定语“一些”所限定。类似“大部分成年人开车”和“大多数底层人投票给皮特·森”同样是特称命题。(这里其实没读懂,普遍命题不是需要适用于整个类别吗?)只要命题中不是包括类别中的所有成员,它就是特称的。无论部分是大是小,部分只能是部分。
读到目前为止没有特别大的启发,不过作者一开始也说了,可能会觉得逻辑学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后面两章会说到逻辑学的论证,也是我最感兴趣的部分。有种玩了一小时前戏终于能做爱的感觉
yu-e:↑读书打卡D11开始学数学了吗?这是谓词逻辑的内容。离散数学里面有讲这个。
1.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人类理性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a)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它由不计其数的个体组成,并且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能是其他什么事物。苹果就是苹果,不会是橙子,也不会是香蕉或者梨。
b)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一个事物,它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没有中间状态。
*关于变化:处于变化中的事物仍然属于事物的范围。一盏仍处于制作过程中的灯还不是灯,只是灯的组成部分已经存在了,灯的“变化”依赖于这些存在的零件。从绝对意义上来说,没有正在变为的事物,从无到有之间没有通道,只有目前已存在的事物的内部变化。
c)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这个原理也可以被称为因果原理。它所体现的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根据。一个事物之所以被称为另一个事物的起因,是因为:(1)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存在;(2)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以这种或那种特定的方式存在,即存在方式的由来。
d)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这个原理可以被看作是同一律的延伸,如果X是X(同一律),那么在同一时刻,它就不能是非X(矛盾律)。状语“在同一方面”指的是存在方式。同一时刻一个事物在不同的方面既是又不是,并不矛盾。
首先,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
其次,基本原理的另一大特点是,它是不能被证明的。这是因为基本原理反映的是绝对基础的事实,它们是人类意识行动的首要基础。
2)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有些人太过于关注生命中的灰色地带,以至于他们逐渐使自己相信生命中除了灰色地带就没有别的什么了。
灰色地带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事物有时候并不是黑白分明的。它们没有明确的对立面。这仅仅说明你没有看清楚它们。不要将你主观上的某个灰色观念无限放大到整个世界,并且认为这就是世界的本来面貌。
3) 万物终有其本源
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找到了事物的本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
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遵循如下原则: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本源的特性。
4)对原因的探究不要半途而废
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C。B是导致C的直接原因,所以如果C有问题,则B也必然存在相应的问题。但是B也是一个结果,所以关于B的问题必然追溯到A。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足够的关注,否则C的问题就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5)区分原因
动力因:指事物产生与变化的直接推动力
我们要区别主要原因与工具原因。工具原因绝对依附于主要原因,它是被动的,不能自发地引起行动,就像一把大提琴不能自动演奏一样。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的性质都将影响结果的性质。一个好的工具使用者,即使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也可以有所成效;但是一个不怎么会使用工具的人,即便配上一个最好的工具,也永远都达不到目的。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
质料因: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
形式因: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针对某个事物,可以确认的原因类型越多,我们对事物理解得就越深刻。
6)定义术语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所属的最相近的“类”,是众多在某方面有共同点的事物的集合体。特殊的不同点是用来将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从同类的其他事物中区分出来的特性。
拿正义举例来说
第一步:正义是一种社会美德……
第二步:通过正义,每个社会成员得到其所应得的一切
社会美德”是我们所要定义的术语所归属的类(最相近的类),因为它给了“正义”准确的一般性描述。对于这个术语来说,诸如“矿藏”“协会”“活动”等类显而易见是错误的。而类似于“概念”“现象”“事件”等类又太过于宽泛,它们都缺乏近似性。但是,当“正义”被列为社会美德时,它就不是唯一的了。那么,什么可以把它同别的社会美德,例如“礼貌”“慷慨”“宽容”等区分开来呢?于是在定义中,我们又指出了它作为社会美德的独一无二性,非常精确。
逻辑定义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揭示了所定义事物的本质。好的描述是将一个事物可以观察到的现象尽可能完整详细地描述出来,其作用在于它可能会揭示出一些关于事物本质的线索。
7)直言命题
推理过程的目的,也是逻辑学的基本关注点,就是实例证明。如果我只是告诉你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并且希望你仅凭我说的话就接受这个观点,那么我就不是在说理。我必须对你说明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并通过论证让你相信它。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一个命题可能在形式上是直言命题,但实际上它所表达的内容仍然可能不对。一个人可能会说:“芝加哥棒球队是最好的棒球队。”这是一个直言命题,但它告诉我们的只是讲话者坚定的信念。它描述了一个主观事实,因为它只是讲话者自己的观点,而不反映任何客观情况
8)普遍命题
使一个普遍命题成立要满足以下条件:(1)它所陈述的事物是真实的;(2)适用于整个类别。
明确的语言表达在普遍命题中很重要,因为它能避免听众产生困惑的可能。有些人会故意省略定语(所有、有些),因为他们希望听众可以默认定语是所有的,而无须直接表达。
普遍命题有两种形式: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
全称命题:肯定命题意味着“所有的”“每个”
特称命题: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都不对其类别的所有个体发生作用。通常它会被定语“一些”所限定。类似“大部分成年人开车”和“大多数底层人投票给皮特·森”同样是特称命题。(这里其实没读懂,普遍命题不是需要适用于整个类别吗?)只要命题中不是包括类别中的所有成员,它就是特称的。无论部分是大是小,部分只能是部分。
读到目前为止没有特别大的启发,不过作者一开始也说了,可能会觉得逻辑学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后面两章会说到逻辑学的论证,也是我最感兴趣的部分。有种玩了一小时前戏终于能做爱的感觉
sddvoid:↑原来如此!清晰明了!感谢~💖yu-e:↑读书打卡D11感觉其实就是量词的问题,全称就是必须覆盖整个类别,“所有”“任何一个”这种,特称只要不是全部,哪怕是“绝大多数”“大部分”“几乎所有”,都算特称。逻辑上没有“几乎全称”这个类别。
1.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人类理性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a)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它由不计其数的个体组成,并且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能是其他什么事物。苹果就是苹果,不会是橙子,也不会是香蕉或者梨。
b)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一个事物,它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没有中间状态。
*关于变化:处于变化中的事物仍然属于事物的范围。一盏仍处于制作过程中的灯还不是灯,只是灯的组成部分已经存在了,灯的“变化”依赖于这些存在的零件。从绝对意义上来说,没有正在变为的事物,从无到有之间没有通道,只有目前已存在的事物的内部变化。
c)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这个原理也可以被称为因果原理。它所体现的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根据。一个事物之所以被称为另一个事物的起因,是因为:(1)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存在;(2)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以这种或那种特定的方式存在,即存在方式的由来。
d)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这个原理可以被看作是同一律的延伸,如果X是X(同一律),那么在同一时刻,它就不能是非X(矛盾律)。状语“在同一方面”指的是存在方式。同一时刻一个事物在不同的方面既是又不是,并不矛盾。
首先,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
其次,基本原理的另一大特点是,它是不能被证明的。这是因为基本原理反映的是绝对基础的事实,它们是人类意识行动的首要基础。
2)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有些人太过于关注生命中的灰色地带,以至于他们逐渐使自己相信生命中除了灰色地带就没有别的什么了。
灰色地带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事物有时候并不是黑白分明的。它们没有明确的对立面。这仅仅说明你没有看清楚它们。不要将你主观上的某个灰色观念无限放大到整个世界,并且认为这就是世界的本来面貌。
3) 万物终有其本源
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找到了事物的本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
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遵循如下原则: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本源的特性。
4)对原因的探究不要半途而废
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C。B是导致C的直接原因,所以如果C有问题,则B也必然存在相应的问题。但是B也是一个结果,所以关于B的问题必然追溯到A。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足够的关注,否则C的问题就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5)区分原因
动力因:指事物产生与变化的直接推动力
我们要区别主要原因与工具原因。工具原因绝对依附于主要原因,它是被动的,不能自发地引起行动,就像一把大提琴不能自动演奏一样。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的性质都将影响结果的性质。一个好的工具使用者,即使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也可以有所成效;但是一个不怎么会使用工具的人,即便配上一个最好的工具,也永远都达不到目的。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
质料因: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
形式因: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针对某个事物,可以确认的原因类型越多,我们对事物理解得就越深刻。
6)定义术语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所属的最相近的“类”,是众多在某方面有共同点的事物的集合体。特殊的不同点是用来将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从同类的其他事物中区分出来的特性。
拿正义举例来说
第一步:正义是一种社会美德……
第二步:通过正义,每个社会成员得到其所应得的一切
社会美德”是我们所要定义的术语所归属的类(最相近的类),因为它给了“正义”准确的一般性描述。对于这个术语来说,诸如“矿藏”“协会”“活动”等类显而易见是错误的。而类似于“概念”“现象”“事件”等类又太过于宽泛,它们都缺乏近似性。但是,当“正义”被列为社会美德时,它就不是唯一的了。那么,什么可以把它同别的社会美德,例如“礼貌”“慷慨”“宽容”等区分开来呢?于是在定义中,我们又指出了它作为社会美德的独一无二性,非常精确。
逻辑定义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揭示了所定义事物的本质。好的描述是将一个事物可以观察到的现象尽可能完整详细地描述出来,其作用在于它可能会揭示出一些关于事物本质的线索。
7)直言命题
推理过程的目的,也是逻辑学的基本关注点,就是实例证明。如果我只是告诉你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并且希望你仅凭我说的话就接受这个观点,那么我就不是在说理。我必须对你说明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并通过论证让你相信它。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一个命题可能在形式上是直言命题,但实际上它所表达的内容仍然可能不对。一个人可能会说:“芝加哥棒球队是最好的棒球队。”这是一个直言命题,但它告诉我们的只是讲话者坚定的信念。它描述了一个主观事实,因为它只是讲话者自己的观点,而不反映任何客观情况
8)普遍命题
使一个普遍命题成立要满足以下条件:(1)它所陈述的事物是真实的;(2)适用于整个类别。
明确的语言表达在普遍命题中很重要,因为它能避免听众产生困惑的可能。有些人会故意省略定语(所有、有些),因为他们希望听众可以默认定语是所有的,而无须直接表达。
普遍命题有两种形式: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
全称命题:肯定命题意味着“所有的”“每个”
特称命题: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都不对其类别的所有个体发生作用。通常它会被定语“一些”所限定。类似“大部分成年人开车”和“大多数底层人投票给皮特·森”同样是特称命题。(这里其实没读懂,普遍命题不是需要适用于整个类别吗?)只要命题中不是包括类别中的所有成员,它就是特称的。无论部分是大是小,部分只能是部分。
读到目前为止没有特别大的启发,不过作者一开始也说了,可能会觉得逻辑学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后面两章会说到逻辑学的论证,也是我最感兴趣的部分。有种玩了一小时前戏终于能做爱的感觉
很多人说话的时候喜欢用“大家都……”“人们普遍认为……”,听起来像全称,其实只是特称,甚至可能只是他身边那几个人。这么区分主要是为了后面论证的时候,避免把局部当整体来用。
qwer是yue的败犬:↑叽里咕噜说啥呢,看看人家的解释多清楚!😾yu-e:↑读书打卡D11开始学数学了吗?这是谓词逻辑的内容。离散数学里面有讲这个。
1.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人类理性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a)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它由不计其数的个体组成,并且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能是其他什么事物。苹果就是苹果,不会是橙子,也不会是香蕉或者梨。
b)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一个事物,它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没有中间状态。
*关于变化:处于变化中的事物仍然属于事物的范围。一盏仍处于制作过程中的灯还不是灯,只是灯的组成部分已经存在了,灯的“变化”依赖于这些存在的零件。从绝对意义上来说,没有正在变为的事物,从无到有之间没有通道,只有目前已存在的事物的内部变化。
c)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这个原理也可以被称为因果原理。它所体现的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根据。一个事物之所以被称为另一个事物的起因,是因为:(1)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存在;(2)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以这种或那种特定的方式存在,即存在方式的由来。
d)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这个原理可以被看作是同一律的延伸,如果X是X(同一律),那么在同一时刻,它就不能是非X(矛盾律)。状语“在同一方面”指的是存在方式。同一时刻一个事物在不同的方面既是又不是,并不矛盾。
首先,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
其次,基本原理的另一大特点是,它是不能被证明的。这是因为基本原理反映的是绝对基础的事实,它们是人类意识行动的首要基础。
2)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有些人太过于关注生命中的灰色地带,以至于他们逐渐使自己相信生命中除了灰色地带就没有别的什么了。
灰色地带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事物有时候并不是黑白分明的。它们没有明确的对立面。这仅仅说明你没有看清楚它们。不要将你主观上的某个灰色观念无限放大到整个世界,并且认为这就是世界的本来面貌。
3) 万物终有其本源
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找到了事物的本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
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遵循如下原则: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本源的特性。
4)对原因的探究不要半途而废
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C。B是导致C的直接原因,所以如果C有问题,则B也必然存在相应的问题。但是B也是一个结果,所以关于B的问题必然追溯到A。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足够的关注,否则C的问题就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5)区分原因
动力因:指事物产生与变化的直接推动力
我们要区别主要原因与工具原因。工具原因绝对依附于主要原因,它是被动的,不能自发地引起行动,就像一把大提琴不能自动演奏一样。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的性质都将影响结果的性质。一个好的工具使用者,即使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也可以有所成效;但是一个不怎么会使用工具的人,即便配上一个最好的工具,也永远都达不到目的。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
质料因: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
形式因: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针对某个事物,可以确认的原因类型越多,我们对事物理解得就越深刻。
6)定义术语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所属的最相近的“类”,是众多在某方面有共同点的事物的集合体。特殊的不同点是用来将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从同类的其他事物中区分出来的特性。
拿正义举例来说
第一步:正义是一种社会美德……
第二步:通过正义,每个社会成员得到其所应得的一切
社会美德”是我们所要定义的术语所归属的类(最相近的类),因为它给了“正义”准确的一般性描述。对于这个术语来说,诸如“矿藏”“协会”“活动”等类显而易见是错误的。而类似于“概念”“现象”“事件”等类又太过于宽泛,它们都缺乏近似性。但是,当“正义”被列为社会美德时,它就不是唯一的了。那么,什么可以把它同别的社会美德,例如“礼貌”“慷慨”“宽容”等区分开来呢?于是在定义中,我们又指出了它作为社会美德的独一无二性,非常精确。
逻辑定义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揭示了所定义事物的本质。好的描述是将一个事物可以观察到的现象尽可能完整详细地描述出来,其作用在于它可能会揭示出一些关于事物本质的线索。
7)直言命题
推理过程的目的,也是逻辑学的基本关注点,就是实例证明。如果我只是告诉你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并且希望你仅凭我说的话就接受这个观点,那么我就不是在说理。我必须对你说明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并通过论证让你相信它。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一个命题可能在形式上是直言命题,但实际上它所表达的内容仍然可能不对。一个人可能会说:“芝加哥棒球队是最好的棒球队。”这是一个直言命题,但它告诉我们的只是讲话者坚定的信念。它描述了一个主观事实,因为它只是讲话者自己的观点,而不反映任何客观情况
8)普遍命题
使一个普遍命题成立要满足以下条件:(1)它所陈述的事物是真实的;(2)适用于整个类别。
明确的语言表达在普遍命题中很重要,因为它能避免听众产生困惑的可能。有些人会故意省略定语(所有、有些),因为他们希望听众可以默认定语是所有的,而无须直接表达。
普遍命题有两种形式: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
全称命题:肯定命题意味着“所有的”“每个”
特称命题: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都不对其类别的所有个体发生作用。通常它会被定语“一些”所限定。类似“大部分成年人开车”和“大多数底层人投票给皮特·森”同样是特称命题。(这里其实没读懂,普遍命题不是需要适用于整个类别吗?)只要命题中不是包括类别中的所有成员,它就是特称的。无论部分是大是小,部分只能是部分。
读到目前为止没有特别大的启发,不过作者一开始也说了,可能会觉得逻辑学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后面两章会说到逻辑学的论证,也是我最感兴趣的部分。有种玩了一小时前戏终于能做爱的感觉